1、打著各種幌子騙取考察費費、評估費等費用.2010年5月,河北某市一家企業接到一張來自某國際組織的邀請函,聲稱可以幫助該企業到海外市場融資,對企業進行技術改造,還可以包銷經技術改造后企業的產品。隨后,該市領導親自帶隊到深圳洽談融資事宜。一名自稱“深圳華商融實業有限公司”負責人和“世界華人工商促進會”秘書長的人物接待了他們并進行了合作洽談。隨后,雙方簽訂合同,按照合同約定,該企業繳納了10萬元的項目考察費和評估費。等企業回去后再與這家公司及相關人等聯系時,已聯系不上。
這種打著各種幌子騙取企業考察費、評估費的現象,是國際貿易合同詐騙中的一種最常見手段。騙子往往打著各種旗號,承諾給企業辦理各種好事,在騙取到“考察費”、“評估費”等名目費用后便消失的無影無蹤。
2、各種名目騙取認證費 .一些擁有產品進出口權的騙子公司。他們通常以優惠的價格作誘餌,聲稱可以幫企業將產品打入國際市場,并誘使其簽訂合同。之后再稱產品出口必須具備進出口地的衛生許可證、檢驗檢疫證等等相關證件,從而騙取企業所謂的“認證費”,資金到手后溜之大吉。
3、騙取保證金 .某市某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聲稱要購買王先生的鋼材用于出口。雙方簽訂合同后,該公司主動提出給王先生匯美元當貨款,于是王先生先交了2萬元定金。后王先生與該公司聯系時,該公司人去樓空。
這種利用“海外關系”幫助企業出口以騙取保證金和其他費用的現象,也是非常普遍的一種外貿詐騙行為。詐騙企業一般在媒體刊登廣告,聲稱與海外某公司簽訂了大額貨物購銷合同,要求有生產能力和組織貨源能力的企業與之聯系。有企業前來聯系時,騙子公司利用對方急需把產品銷售出去的心理,要求支付一定的“履約保證金”。拿到保證金后,騙子公司很快消失。